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即将开始,请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将需要提交的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及相关附件、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所在院、系、所。
2、院、系、所推荐。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为通过单位遴选的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相关申请、推荐材料务必于2009年3月15日之前交人事处。
3、学校审核。学校将根据院、系、所的推荐意见及申请人的情况,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申请步骤
步骤1:查阅资料。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在《申请指南》的“欢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中查阅《2009年选拔简章》及相关文件,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及拟申请的项目名称。。
步骤4:上交材料。请按本通知要求,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个别项目申请时有特殊要求的,请按项目要求进行申请和准备上报材料。
三、联系咨询方式:
1、人事处联系电话:58802830联系人:崔维佳
人事处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