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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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22  

各位老师:
您好!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1年度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欢迎2011年度有计划或有初步意向邀请外国文教专家来访交流的老师阅读以下通知,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我校在职在岗的正式教师。
2、聘请对象:拟来我校讲学或合作研究,对华友好,身体健康的境外学者,来访时间在六个月以内。
3、工作时间: 201133020111220之间来北京师范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二、申报及批复方式
1、请申报的教师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聘请短期文教专家申报表》(附件1);于201133前送交“两室一院”办公室章老师处(电话:010-58805461,E-mail:zhangwenjuan@bnu.edu.cn,地址:地遥学院383A)。
2、来访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学者,除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申报表》外,我校邀请人还须提供被邀请学者个人简历、教学计划或研究计划、及其本人同意来访函等材料。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院(系、所)办公室,办公室将及时通知申报老师。
4、 201111至2011330期间来访的,请单独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申报。
三、经费资助
(一)资助原则
1、优先资助国家重点学科;
2、优先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
3、优先资助本科及研究生教学中的精品课程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聘请项目;
4、优先资助境外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学者或世界知名学者来访;
5、原则上每位教师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
(二)资助标准
1、一周以内的项目申报,按600元/天/人标准资助;
2、一周以上的项目申报,在4200元/人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经费资助额不按天数计算);
3、一个月以上的项目申报,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次。
四、项目管理
1、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申报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聘请专家人选、专家讲学计划。如需要更改专家人选或讲学计划,需算作新项目重新申请。
2、项目执行完毕一个月内,项目执行人向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含日程安排)及专家讲座文稿,由办公室到外事处办理报账手续。超过一个月未报账的项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已批资助将转为其他项目。
3、学校将对项目总结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规定办理报账手续;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或削减项目资助额度。
 
国际处联系人:何 希 地 址:京师大厦9912A
联 系 电 话:58800312
 
 
“两室一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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