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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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事处“关于申办因公护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11  

根据外交部领函[2011]714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外司办[2011] 922号文件,新申办的因公护照将改为电子因公护照,外交部领事司将2011年7月1日起正式签发。
申办人在完成校内审批后,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口复印件一份;
3.数字照片回执复印件一份。
办照人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检测平台网址http://www.mrtdephoto.net/,查找就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照相(周六、周日休息),照片在此平台处理过后会有一个数字照片编号回执,请将此回执复印件交与国际处。
4.国际处在制作好护照申请卡后,申办人需在申请卡签名框内签名,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签名在外交部领事司制作护照时将打印在护照上,作为持照人签名。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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