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各高校举办国际会议需履行预报和报批的手续。每年10月底向教育部报送下一年度拟申办、主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的年度计划,获得立项后,方可开始会议报批和筹备工作。其中,重大国际会议(联合国下属机构和各专门机构的大会与特别会议、政府间和非政府间重要国际组织的大会和特别会议、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等出席的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100人以上,或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国际会议等)需在预报获得立项后,正式对外公布会议信息前6个月,一般性国际会议在前3个月通过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逐级报批。
附件给各位老师发来2014年度举办国际会议的计划表(分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性国际会议),请拟于2014年举办会议的老师于10月23日前填写表格并反馈至 zhangwenjuan@bnu.edu.cn , 谢谢。
附件1:《2014年举办(含主办、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
附件2:《2014年举版(含主办、申办、承办、合办等)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表》
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