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通知,2015年度博士后招收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站要求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须发表SCI-Q1区期刊论文1篇。
二、出站要求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出站: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Q1区期刊论文。
三、在站薪酬福利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薪酬标准,参照北京师范大学讲师二级岗薪酬标准执行,年薪10万。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薪酬福利所需经费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博士后进站前,合作导师需一次性将两年的薪酬费用10万元拨付学校专用账号。
四、报送材料
1、学校审核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体检表原件一份。
2、博管会审核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请有合适人选的老师及有意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及时与“两室一院”办公室联系。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批表
附件2: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目录
联系人:刘喆 滕玥鹏
电 话:588805461 58808022
邮 箱:liuzhe@bnu.edu.cn tengyuepeng@bnu.edu.cn
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6月15日